各党支部书记;
按照公司党委组织部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现将公司党委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学校文件规定,截至2021年3月底,任职满6个月的,均须参加述职评议考核;任职不满6个月的不参加述职评议考核,仅提交工作总结。
二、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。
1.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。
2.党支部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。落实“两学一做”“不忘初心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、执行“三会一课”情况。
3.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落实情况。
三、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的撰写要求
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分为“成绩清单”“问题清单(含简要原因分析)”和“任务清单”三部分,其中“成绩清单”篇幅不超过三分之一、“问题清单”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3月26日(星期五)前,支部书记将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电子版交公司党委办公室。
2.4月2日(星期五)前,学院完成考核工作。
公司党委
2021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