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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评选推荐长春市第一批“文化名家”候选人的通知》的通知

作者: 编辑:党委办公室 时间:2020-12-30点击数:

公司党委下属各单位全体教师:

现将公司党委宣传部下发的《关于评选推荐长春市第一批“文化名家”候选人的通知》转发给大家。有意申报的教师请于202114日(星期一)上午9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公司党委办公室:

1.个人基本情况

电子版。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籍贯、最高学历学位、工作时间、现任职务、职称、学术简介。

2.《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》(附件1

电子档,注意填表须知。表格中需插入彩色免冠照片,同时提交插入照片的jpg格式电子版。

3.《长春市文化名家业绩一览表》(附件2

电子版。按照申报类别填写。

4. 近五年内获得的业绩证明材料

自然情况证明材料(包括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)

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

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。此项只针对符合推荐条件中的第5 条“在文化产业类单位经营管理中,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得到业内、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”

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(封面、目录及版权页,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)

其他佐证材料

以上材料需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。提交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。

5.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审查,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材料。

 

附:

  1. 《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》

  2. 《长春市文化名家业绩一览表》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公司党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20201230

 

关于评选推荐长春市第一批“文化名家”候选人的

通知

20201229 16:16 党委宣传部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 为落实《吉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09-2020)》《长春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(20192023年)》 等相关工作部署,学校决定开展长春市“文化名家”选树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,现将第一批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一、推荐条件

 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。过去五年内(2016年一2020年)获得下列成绩之一者,均可申报文化名家。

  1.获得国家、省、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主要完成人(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名)(指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政府、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证书的奖项);

  2.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,学术造诣较高,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,得到同行公认,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,或在省一级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(第一作者),或出版一部以上学术专著;

  3.在文化艺术领域,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、省内较高奖励的文学、艺术、文物和博物馆学方面的专家;

  4.在新闻出版领域,有突出业绩,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、省内较高奖励的新闻、出版方面的专家;

  5.在文化产业类单位经营管理中,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得到业内、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;

  6.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、系统的宣传文化专业知识或较高技能,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文化管理与服务工作,为长春宣传文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;

  7.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,做出突出贡献,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。

二、推荐程序

1.自愿报名。由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》(附件1)《长春市文化名家业绩一览表》(附件2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组织审核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填报材料和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,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所在单位纪委意见。

3.评选审定。学校召开评审会议,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评议,排出先后顺序,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,在校内公示5天,无异议后报公司党委审议。

4.推荐报送。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。

 三、报送材料

 推荐长春市第一批“文化名家”候选人须提供如下材料:

  1.推荐工作报告及廉政报告。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、政治表现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,候选人产生过程、排序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。电子版,Word文件。纸质版,A4大小,一式两份,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
  2.《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》(附件1)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、推荐单位均需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。电子版,Word文件,插入电子版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。纸质版,A4大小,一式两份。

  3.《长春市文化名家业绩一览表》(附件2),由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别填写,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规范性进行审核,学校负责整理汇总并按推荐顺序排序。纸质版,A3大小,一式两份,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。电子版,Excel文件。

4.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。包括:(1)自然情况证明材料(包括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);(2)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;(3)审计或财务部门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;(4)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(封面、目录及版权页,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);(5)其他佐证材料。以上材料均报复印件。推荐单位要查验原件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,并在整册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。(所报业绩均为近五年内获得)。纸质版,A4大小,一式两份。

  5.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审查,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材料。

6.所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angxu@jlu.edu.cn

 四、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

 报送时间为202114日至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报送地点为鼎新楼A区党委宣传部708室。

 联系人:金光旭 马嘉男

  话:85167487 1776775356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1228

 
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  联系电话:0431-851679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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